白银市第一人民医院关于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示

2025-01-08 09:34白银市第一人民医院

为全面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,现将白银市第一人民医院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示如下:

一、危险废物产生环节

感染性废物:被患者血液、体液、排泄物等污染的除锐器以外的废物;使用后废弃的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,如注射器、输液器、透析器等;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废弃的病原体培养基、标本,菌种和毒种保存液及其容器;其他实验室及科室废弃的血液、血清、分泌物等标本和容器;隔离传染病患者或者疑似传染病患者产生的废弃物。

损伤性废物:废弃的金属类锐器,如针头、缝合针、针灸针、探针、穿刺针、解剖刀、手术刀、手术锯、备皮刀、钢钉和导丝等;废弃的玻璃类锐器,如盖玻片、载玻片、玻璃安瓿等;废弃的其他材质类锐器。

病理性废物:手术及其他医学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人体组织、器官;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、病理蜡块;废弃的医学实验动物的组织和尸体;16周胎龄以下或重量不足500克的胚胎组织等;确诊、疑似传染病或携带传染病病原体的产妇的胎盘。

药物性废物:废弃的一般性药物;废弃的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;废弃的疫苗及血液制品。

化学性废物:列入《国家危险废物名录》中的废弃危险化学品,如甲醛、二甲苯等;非特定行业来源的危险废物,如含汞血压计、含汞体温计,废弃的牙科汞合金材料及其残余物等。

二、危险废物类别

医疗废物:HW01

三、危险废物特性

感染性(In) 、毒性(T)、腐蚀性(C)、反应性(R)

四、危险废物去向

委托白银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进行无害化处置。

白银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废物管理责任信息公示栏

   序号

名称

废物类别

废物代码

危险特性

废物产生单位

废物产生时间

产生量(kg)

废物接收单位名称

责任人

联系方式

1

感染性废物

 

HW01

 

841-001-01

In

白银市第一人民医院

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

151403.45

白银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

张国德

18298929119

2

损伤性废物

841-002-01

In

8094.12

3

病理性废物

841-003-01

In

279.52

4

化学性废物

841-004-01

T/C/I/R

484.22

5

药物性废物

841-005-01

T

10.9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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