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法典宣传月|医疗纠纷怎么防?《民法典》给医患双方的 “避坑指南”

2026-05-19 16:53医院超级管理员

 
2026 年 5 月 “民法典宣传月” 聚焦 “美好生活・民法典相伴”。医疗纠纷常因 “信息不对称”“沟通不到位” 引发,《民法典》医疗损害责任编(第 1218-1228 条)为医患双方提供清晰指引,帮大家避开纠纷 “雷区”。

一、患者必知:3 个 “维权关键点”

1.知情同意:不懂就问,拒绝 “模糊诊疗”
 
《民法典》第 1219 条明确:手术、特殊检查 / 治疗前,医生必须详细说明风险、替代方案,并取得你或近亲属明确同意。
 
✅ 正确做法:主动问清 “为什么做、有啥风险、不做会怎样、有没有其他选择”,不理解就不签字;
 
❌ 避坑提醒:拒绝 “空白签字”“事后补签”,口头告知无证据,维权难。
2.病历保管:及时封存,拒绝 “篡改风险”
 
病历是医疗纠纷的 “核心证据”,《民法典》第 1222 条规定:医院隐匿、伪造、篡改病历,直接推定有过错。
✅ 正确做法:

·出院后及时复印病历(门诊 / 住院志、医嘱单、检查报告、手术记录等);

·怀疑诊疗有问题,立即要求封存病历(医患双方签字,医院保管);

❌ 避坑提醒:不随意签署 “放弃病历权利” 文件,复印件需医院盖章才有效。

3.隐私保护:拒绝 “信息泄露”,维权有依据

《民法典》第 1032 条、第 1226 条强化患者隐私权:未经同意,不得泄露姓名、病情、影像资料等隐私,包括教学、科研、自媒体传播。

✅ 维权场景:候诊时大屏隐藏姓名、观摩教学需经同意、病历不随意给无关人员查阅;

❌ 侵权后果:泄露隐私造成损害,需承担赔偿责任(包括精神损害抚慰金)。

二、医者必守:4 个 “执业底线”

1.规范告知:“说清楚、讲明白”,留存证据

·内容:病情、措施、风险、替代方案、预后,通俗、具体、无隐瞒

·方式:优先当面告知,复杂情况书面记录 + 签字确认(电子签名有效);

·禁忌:不夸大疗效、不隐瞒风险、不诱导过度医疗。

2.病历书写:“及时、完整、真实”,拒绝 “疏漏”

·要求:24 小时内完成,字迹清晰、内容完整、修改留痕(不得涂改、刮擦);

·核心:记录诊疗全过程(问诊、检查、诊断、治疗、医嘱、沟通),无记录 = 无诊疗

·风险:病历瑕疵可能直接推定过错,承担赔偿责任。

3.隐私保护:“严格保密、规范管理”,杜绝泄露

·管理:病历专人保管、借阅登记、电子病历加密;

·教学:观摩、手术直播、病例讨论必须经患者同意,并匿名化处理;

·传播:严禁在朋友圈、短视频、自媒体泄露患者信息。

4.紧急救治:“生命至上、免责有依据”,大胆施救

《民法典》第 1224 条:紧急情况(如昏迷、濒危)无法取得患者 / 近亲属同意,为抢救生命可立即实施医疗措施,不承担赔偿责任

✅ 医者底气:生命权优先于知情同意权,救人无需 “等待签字”

三、纠纷化解:理性沟通,依法维权

·患者:先与医院医患沟通办公室协商,协商不成可申请医疗纠纷调解诉讼,全程保留病历、缴费凭证、沟通记录等证据;

·医院:建立纠纷预防机制(定期普法、规范诊疗、加强沟通),积极配合调解,依法承担责任,避免矛盾激化。

《民法典》既是 “权利保障书”,也是 “行为规范尺”。2026 年民法典宣传月,愿医患双方以法为据、以信为本、以心相待,远离纠纷,共护健康!
文章来源:健康报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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